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一名男老師和女友愛情長跑多年後於2007年結婚,婚後男老師也支持妻子繼續攻讀博士學位,甚至讓妻子遠到美國當交換助理,而男老師則獨自在屏東工作。兩人婚後長達10年的時間分居,也不時為一些鎖事吵架,女方實在受不了,向法院訴請離婚獲准,男老師卻不滿,憤而提起上訴,認為婚後除了愛之外應該多一份責任。台中高分院審理後,認為夫妻倆缺乏溝通、相處,因此駁回女方離婚要求,並要求女方履行同居義務,全案仍可上訴。
▲男老師與妻子結婚後就分居長達10年,太太取得博士學位後竟提離婚。(示意圖,非當事人/pixabay)
一對夫妻自結婚以來就「聚少離多」,長達10年的時間都是分隔兩地、「分居」生活,儘管相處時間少,但丈夫相當支持太太,對於妻子想做的事情都儘量滿足,並在逢年過節時盡好女婿的責任,問候並送禮給妻子的家人,但沒想到仍遭妻子向法院訴請離婚。據判決書指出,女方婚後就到新竹攻讀博士,後來又到美國擔任交換助理工作,有了穩定工作後就一直待在北部,而丈夫就在屏東工作,女方說,自己偶爾會回到屏東和老公住,但是一相處就有很多問題!女方無奈說,婚後自己常常和丈夫為了瑣事吵架,所以根本沒辦法相處,她覺得丈夫從來不顧及她的感受,試圖想控制、干預她的人生規劃,沒有體諒她有穩定工作也需要照顧原生家庭,讓她飽受精神壓力和折磨,所以決定提出離婚。對此,一審法官判准離婚,但丈夫不能接受。
從事教師工作的丈夫提起上訴,他表示,自己深愛妻子,婚後妻子想繼續攻讀博士學位,他也全力支持,而考量到妻子舟車勞頓、南北奔波很辛苦,所以就同意妻子在北部租屋生活,但這期間,他仍常常關心愛妻。男老師說,即便兩人婚後就過著「分居」的生活,但是他還是常常打電話、傳簡訊等關心妻子,逢年過節也會問候、送禮給妻子的家人,他強調,婚姻不單單只是愛而已,還多了一份責任,但兩人婚後從沒好好相處、住在一起過,他認為過去可能有求學、就業因素,但現在妻子都已完成學業了,應該履行同居義務。
▲台中高分院法官認定妻子對於婚姻問題太過消極,應負主要責任。(示意圖/資料照)
對此,女方在台中高分院開庭時表示,自己對於丈夫已經「沒有愛了」,法官詢問她原因,女方表明沒有任何理由,「就是不愛了、不知道怎麼相處」。對此,法官審酌後認定,女方對於婚姻關係的處理一再採取消極的態度,夫妻倆缺乏協調、溝通,男方極力想挽回,且就算被提離婚仍對其妻、其妻家人保持一樣的關心、態度,反觀女方卻是選擇逃避,認定女方應負主要責任。最後台中高分院法官駁回女方離婚要求,並要求女方應履行同居義務,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