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南投報導
南投一名男子聲稱,日前接到祖先託夢,指出祖墳因九二一大地震而漏水,導致墳內出現蔭屍,於是男子在沒有向草屯鎮公所申請的情況下,擅自拆遷、重修祖墳,過程中公所人員不斷勸導,但男子仍繼續動工,最後遭鎮公所開出4張共30萬元的罰單,男子不願被罰,向法院提起訴訟,但法官審理後認為處分沒有問題,判他敗訴。
▲劉男稱先人托夢祖墳有蔭屍,在未申請的狀況下自行修墳遭罰。(示意圖,與當事人無關/資料畫面)
據了解,若是墳墓所在地的土質濕黏、或是排水不佳、甚至是漏水,都有可能造成蔭屍,也就是棺材中的遺體不會腐化成骨,在民俗中,蔭屍會帶給家族一些不好的影響。據《蘋果日報》報導,家住南投的劉姓男子聲稱,日前有祖先託夢表示祖墳受損,造成蔭屍情況,請他修整祖墳,於是他便在未申請的狀況下自行修墳。
草屯鎮公所表示,2015年間劉男未經申請自掘先人骸骨並遷葬,以經違反了《殯葬管理條例》,鎮公所第一次依法對他開罰3萬元,並限期6個月內改善;但期限到了仍不見劉男改善,便再開罰6萬元,劉男不服提起訴願,遭內政部駁回;隔年南投縣府人員再前往會勘,發現仍未改善,第三次開罰9萬元,劉男總算乖乖繳了18萬元的罰單;但2017年9月縣府最後一次會勘,發現又未改善,再度開罰12萬元,劉男因此向法院提行政訴訟,但法院審理後認為處分無誤,判劉男敗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