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台南報導
嘉義縣1名6旬許姓老翁,先前酒後要求女員工小琪開車載他回家,孰料,許翁竟在途中將對方推到副駕駛座,再把車開到摩鐵並硬上小琪得逞,事後還告訴其他員工:「小琪神經有問題!」,小琪不但為此墮胎,還曾萌生尋短念頭,遂向許翁提告並求償,台南高分院判他必須賠償40萬元,不得上訴。
檢警調查,許翁在嘉義縣經營商店,小琪則是他聘請的員工,2016年6月19日晚間時分,許翁請另名女員工致電小琪:「老闆喝醉了,妳要開車載老闆回家。」,當天深夜11點許,小琪開車到店門口接送許翁,許翁遂要求她先開到嘉義市,途中又改口想回商店,許翁便下車將小琪推到副駕駛座,然後開車前往太保市1家汽車旅館。
許男接著恐嚇小琪:「如果妳不配合,我就對妳及親友不利,讓妳無法在店裡生存!」,小琪頓時心生畏懼,只好被迫與相差40歲的老闆發生性行為;同年6月底,小琪把被性侵一事告知楊姓店長;孰料,過了一個月後,許翁在店內向小琪的黃姓友人表示:「小芳神經有問題,不要跟她走太近,她還會在背後說你跟妻子的壞話!」,無獨有偶,許男亦曾向楊姓店長提起「小琪神經有問題」一事。
小琪不甘平白受辱,名譽還遭到老闆毀壞,導致她婚姻受創,並罹患失眠、心理創傷等症狀,亦無法與人正常社交,遂向許翁求償60萬元精神慰撫金,由於她已獲得20萬元犯罪被害人補償金,因此法官判許翁必須賠償40萬元,不得上訴。
▲許翁酒後性侵店內女員工,事後還罵她神經有問題。(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