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仕祥/台北報導
去年加拿大開放我國青年於加國於全球各簽證中心申辦度假打工簽證,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今(10)日表示,基於互惠原則,台灣自今年起開放加拿大青年到台灣度假打工簽證,且加國青年可在台灣提出申請,不須回到母國,「這是慣例上的突破」,盼進一步促進台加青年交流動能。
▲外交部發言人李憲章。(圖/記者林仕祥攝)
李憲章表示,過去台灣已跟16國簽訂度假打工協議,但一般作法還是必須要事先提出申請,且不能在當地國提出申請,必須回母國,因此這次是「慣例上的突破」、一個進展。
李憲章說,加拿大移民、難民暨公民部去年底已全面開放我國青年於加國設於全球各地簽證中心申辦度假打工簽證,基於互惠原則,外交部決定自今年起,開放年齡介於18歲(含)以上、35歲(含)以下,且未曾取得赴台度假打工簽證的加拿大國民,可逕在台向外交部領事事務局以及四個地方辦事處(中部、雲嘉南、南部及東部)申請1年效期的度假打工簽證。
此外,去年底起,我國人申請加拿大工作、學生、停留及永久居留等類簽證,需親赴「加拿大簽證申請中心」完成生物辨識資料建檔,包括按捺指紋及攝製相片。至於我國赴加國度假打工的青年則可於加國全球各地之簽證中心,進行申辦簽證所需之生物辨識資料建檔,不限於台灣辦理。
李憲章指出,我國與加拿大於民國99年簽署「台加青年交流瞭解備忘錄」,迄今雙方青年持續透過互訪交流、深入在地文化體驗,增進對彼此的了解與好感。我國與加國盼透過此項簽證申請便利措施,將進一部促進台加青年交流動能。