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宜蘭報導
因收賄關說案遭判4年6月定讞並失去立委資格的高志鵬,今天上午移監宜蘭監獄,囚車上午8時30分從新北地檢署出發,並在上午10時25分抵達宜蘭監獄,經完成身體、物品以及受刑人別資料等例行檢查後,完成手續,被安排至新收房中,高志鵬到監後,心情平和,並未提出特別要求。
▲檢察官日前將高志鵬從住處帶返回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陳啓明攝)
據悉,高志鵬利用職權向台中市國產局關說收受政治獻金50萬元,被依圖利罪判刑4年6月定讞,褫奪公權4年必須入監。
高志鵬原定這個月4日報到,卻拖延至10日向新北地檢署報到,雖曾遞上簽名函聲請「暫緩」,表明15日才要來報到,但遭檢方駁回後,發監當日卻又神隱,2度放鳥下,檢察官上周四親自到三重住處將他帶回新北檢,並在當天送往台北看守所。
▲檢察官日前將高志鵬從住處帶返回新北地檢署。(資料照/記者陳啓明攝)
而高志鵬今天上午移監宜蘭監獄,囚車上午8時30分從新北地檢署出發後,於上午10時25分抵達宜蘭監獄,經完成新收手續後,被安排至新收房,與一名涉貪汙罪、一名槍砲罪以及一名傷害罪收容人同房。