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李鴻典/台北報導
文化部長鄭麗君遭資深藝人鄭惠中在餐會時用力甩了一巴掌,臉上留下巴掌印,引發各界譁然。台北市議員應曉薇今(23)日在臉書表示,鄭惠中領有身障卡,也是台北市的低收入戶,每個月領社會局補助6千餘元;餐會現場看到那麼多演藝人員生活過的很辛苦,認為文化部長應該多照顧資深藝人。
▲鄭惠中23日在台北市議員應曉薇(前右)陪同下,赴文化部向鄭麗君致歉,但未見到鄭麗君。(圖/中央社)
應曉薇表示,鄭惠中本名鄭心儀,民國41年出生,是60、70年代中視的歌星,民國72年因發生車禍導致坐輪椅10年。靠著復健努力重新站起,領有身障卡,也是北市的低收入戶,每個月領社會局補助6千餘元。
她說,案件事發至今,鄭惠中透過她召開記者會,表達對鄭部長的道歉之意但對於政府去蔣化,研擬拆除中正紀念堂,是撕裂人民的感情絕不能容忍。應還說,鄭惠中也表示,餐會現場看到那麼多演藝人員生活過的很辛苦,身為文化部長應該多照顧資深藝人,卻做ㄧ堆所謂轉型正義的事,製造族群對立、撕裂人民情感,造成社會動盪、兩岸衝突,讓年輕藝人登陸愈來愈困難,因為愈想愈氣才會衝動打人。
另外,作家陸之駿認為,鄭惠中不算「資深藝人」吧?幾十年前、曾經和電視台簽約唱歌,但大部分在飯店駐唱,應該只能叫做「曾經藝人」。要不然「牛肉場」上岸嫁作良家,都應該算資深藝人…,全部有資格加入公會。「資深藝人,應該指長期一直從事演藝事業的人」。