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烏克蘭籍藝人瑞莎來台發展多年,今(23)日居留滿5年,內政部表示,政府日前已核准瑞莎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今日瑞莎已申請取得定居證,可隨時到戶所辦理設籍、取得身分證,政府敞開雙手,歡迎認同台灣、熱愛台灣的瑞莎,加入成為正港的台灣人。
▲瑞莎23日在移民署服務站申請取得定居證。(內政部移民署提供)
內政部表示,瑞莎女士熱愛台灣這塊土地,與國人結婚生子,在台居留天數已符合規定,內政部今日已主動聯繫瑞莎說明申請程序,今日在移民署協助下,瑞莎已申請取得定居,接下來可隨時到戶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當場即可取得國民身分證,成為正港臺灣人。
內政部指出,依據入出國及移民法規定,外國人歸化取得我國國籍,以台灣地區無戶籍國民身分在台灣連續居住1年,或居留滿2年且每年居住270日以上,或居留滿5年且每年居住183日以上,當事人就可以向移民署申請定居,取得定居證後,即可於當日至戶政事務所辦理初設戶籍登記,並同時領取國民身分證。
內政部強調,對於熱愛台灣這塊土地的外籍人士,我們展開雙臂竭誠歡迎成為臺灣這個大家庭的一份子,為協助外籍人士辦理歸化我國籍、申請定居及設籍,內政部(戶政司)及移民署全球資訊網均有相關申辦須知、注意事項及流程等資訊,可多加利用,如有不明瞭之處,可撥打1996內政部服務熱線尋求協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