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南報導
台南市一名39歲的劉姓男子因遭地下錢莊逼債,於去年8月初前往安定區農會港口辦事處,他先是抽取號碼牌,待櫃台人員叫號時,劉男再將寫有「我已經扣下扳機…我要的不多一佰萬限你3秒完成就沒你事」的威脅紙條交給女行員打算搶劫,但沒想到卻遭到對方無視,劉男只好默默離開;警方獲報後循線將他逮捕,並查到他偽造車牌;台南地院將他依變造特種文書、恐嚇取財未遂等罪,判處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
▲男子欠債持恐嚇字條到農會行搶,卻遭女行員無視。(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判決書指出,劉男因積欠地下錢莊債務,遭到對方逼債,於去年8月6日上午9時許,他前往安定區農會港口辦事處打算搶去,他到達後先是抽取號碼牌,待櫃檯人員叫號後,他就將號碼牌與預先寫好的恐嚇紙條交給女行員,紙條上則寫著「我已經扣下扳機,如果你按通報我決(絕)對扣下去,讓我安全離開,我不會傷害你,我身上已經有條人命在我手中死了,被關我也不怕了,所以不要動歪腦筋,不然你一定死,我要的不多一佰萬限你3秒完成就沒你事」。
劉男要求女行員依指示交出100萬元後,沒想到女行員卻未理會他,劉男只好默默離去,女行員事後將紙條交給同事看,並趕緊通報警方處理,警方到場後調閱相關監視器畫面,循線將他逮捕到案。
警方偵辦時,發現劉男因機車貸款尚未繳清,擔心機車遭融資公司取回,於去年7月間,以黑色麥克筆將機車車牌號數「09」變造成「88」,並將英文字母「P」變造為「B」,劉男因此觸犯變造特種文書罪;台南地院審酌,將劉男依變造特種文書判2月徒刑、恐嚇取財未遂罪判3月徒刑,合併應執行4月徒刑,得易科罰金,全案仍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