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盧素梅/台北報導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 今(31)日表示,政院原定1月底前公布管制中國科技產品採購處理原則,因為還有還有中資定義、中國品牌等細節還在處理,因此農曆年前不公布,將延至年後才會公布。另外,政院預計3月提出管制名單,且名單內容會隨時變動。
▲行政院發言人Kolas Yotaka。(圖/記者盧素梅攝)
行政院資安處原本要在月底之前公布政府管制中國科技產品的採購處理原則,不過,Kolas在會後記者會上表示,因為處理原則還在做文字修正,包括適用對象、中國品牌、中資定義等還在做細緻討論,因此確定會延至年後才公布。
Kolas強調,外界不要誤解,政府不是企圖打擊任何中國企業,完全是基於國安及資安原則來考量,未來採購資通訊商品有大的處理標準,有可能三月時,提出中國商品及企業參考名單,就是中資的清單,且會隨時檢討更動。
另外,Kolas也表示,根據《資通安全管理法》第11條規定,公務機關要設定資通安全長,資安長由首長指派副首長或其他適當人選兼任,行政院院本部首長是秘書長,副首長就是副祕書長,在行政院前院長賴清德時期,一月初即依資安法規定,核定由宋餘俠擔任行政院的資安長,督導資安業務。