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 02/01 08:22 發稿 | 09:44 更新:新增影音 】
真的是很恐怖!昨天下午4時許,新北市汐止區發生一起嚴重車禍,2台汽車在新台五路一段跟仁愛路口發生碰撞,結果其中一台車子上的4歲李姓女童,因強烈碰撞一度失去呼吸心跳,所幸經過急救後已恢復生命跡象,警消獲報後趕抵現場,發現女童做在副駕駛座未繫安全帶,未依規定坐在後座的安全座椅上,而車禍當下因碰撞關係,造成2顆安全氣囊爆開,警消研判女童是遭安全氣囊撞傷,不但嘴巴附近有撕裂傷,連舌頭也有斷裂情況,立即將人送往國泰醫院救治,所幸經院方急救後搶救回來,詳細車禍原因仍待警方調查釐清。
▲女童未依規定坐安全座椅險喪命。
據了解,當時其中一台黑色轎車的駕駛陳姓男子(54歲),向警方表示他當時行經仁愛路口時欲左轉,因一輛遊覽車停在路邊,而另一台公車正左轉仁愛路,造成視線死角,因此撞上對巷直行駕駛的白車的胡女(33歲)。車禍當下胡女車上的2顆安全氣囊都爆開,李姓女童剛好坐在副駕駛座,不但沒繫上安全帶,也未依規定坐在後座的兒童安全座椅上,女童當時一度失去呼吸心跳,警消獲報到場後,先查看女童傷勢並立即將人送醫。女童嘴巴附近有撕裂傷,舌頭也有斷裂情況,經送醫救治後已恢復生命跡象,但胸腔還有傷勢,目前仍在醫院觀察治療中。
▲女童未依規定坐安全座椅險喪命。
女童媽媽胡女表示,因車禍當時受到驚嚇,尚未搞清楚車禍如何發生,因此詳細肇事原因,仍待警方進一步調查釐清。有專家表示,汽車前座大都有設置安全氣囊,當車輛遇上衝擊時可以輔以安全帶降低車禍撞擊的傷害,但安全氣囊是針對成年人設計,若換成幼童乘坐前座,容易因為作用力與反作用力對幼童的頸部造成嚴重傷害,甚至造成腦部受損,且充氣後的安全氣囊罩住幼童的頭頸部,恐會造成幼童呼吸困難而窒息,加上充氣後的安全氣囊爆開時,瞬間高溫也可能造成皮膚燒灼傷及呼吸道吸入性肺炎,因此強烈建議幼童依循法規乘坐安全座椅,並且一律放在後座,才能真正保護幼童乘車安全。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1條3項規定,小客車附載幼童應安置於安全椅,違者罰駕駛人新臺幣1500元以上3000以下罰鍰。若在高速公路上沒有繫安全帶、最高罰則可處6000元罰鍰。
而不同年齡層的兒童使用安全椅之方式:
1.年齡在1歲以下或體重未達10公斤之嬰兒,應放置於車輛後座之嬰兒用臥床。
2.年齡逾1歲至4歲以下且體重在10公斤以上至18公斤以下之幼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之兒童用座椅。
3.年齡逾4歲至12歲以下或體重逾18公斤至36公斤以下之兒童,應坐於車輛後座並妥善使用安全帶。
4.每一安全椅以乘坐一位幼童為限。