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游承霖/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周姓男子,過去就曾有持刀白嫖賣淫女子遭逮的紀錄,豈料,他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又再度犯案,前年10月間,以8千元為代價透過應召站找來一名小姐,等對方進到摩鐵房間後,隨即持刀抵制女子強拉下衣物舔胸,隨後企圖強脫小姐褲子性侵時,由於小姐遲遲未回報,應召站及摩鐵人員輪番打來進房間干擾,導致周男當場「軟桿」無力再戰,倉皇逃逸,事後雖到案認罪,但仍被高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判5年徒刑,可上訴。
根據《蘋果日報》報導,周男在2014年12月18日晚間以8千元為代價向應召站找來小姐,持刀脅迫女子替他口交性侵得逞,遭警方逮捕後,被依加重強制性交罪判刑8年6月定讞,豈料,在最高法院審理期間,周男卻又再度於前年10月7日晚間10時許犯案,以同樣手法花費8千元找來小姐進行性交易,小姐隔天凌晨0時許進到房間後,隨即持刀抵住小姐喉嚨,強扯上衣肩帶舔胸。
周男隨後企圖強行脫下小姐的褲子時,由於小姐遲遲未回報狀況,應召站業者及摩鐵櫃台人員展開「奪命連環叩」不斷打電話進房間要找人,周男被不斷響起的電話干擾,當場「軟桿」無力再戰,於是奪門而出逃逸。
周男事後主動到案認罪,一審時被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罪判刑5年,而他在上訴時辯稱深感悔悟,並願與女方和解,但高院卻認為周男前案仍在審理中卻又再度犯案,顯見不知悔改,因此維持一審判決,仍可上訴。
▲周男被高院依加重強制性交未遂判5月徒刑。(示意圖/資料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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