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9年前成功高中3年級學生黃楚儒,身兼流行音樂社社長,身高雖有187公分,但卻因家境清寒瘦骨如柴,甚至日日吃餿水便當,「同學吃飯、我吃泡麵,老師知道後就給我每月5000元」,讓他在身體健康與精神充足下成功考取交大機械系、台科大電機系等名校。黃楚儒曾向媒體透露,父親外遇離家出走,因此他從小由爺爺撫養長大,不料如今卻因爺爺過世留下遺產控告3子女,台北地院判黃父喪失繼承權,可上訴。
▲黃楚儒家境貧寒,經常吃餿水、泡麵果腹。(示意圖/翻攝pixabay)
資優生黃楚儒過去曾接受媒體報導,父親離家多年,媽媽獨自扛起家計,靠著看護每月2萬元收入及爺爺退休金養活他和2位哥哥,根本入不敷出,只能吃餿水便當或泡麵果腹,相當感謝師長資助,讓他順利考取大學。
判決指出,2015年時黃楚儒祖父過世,繼承人為黃楚儒等3名孫子及黃父2名弟妹,特別留下遺囑「本人長子黃XX對本人有重大精神上之虐待,不得繼承本人遺產」。黃父不滿沒分到遺產,憤而提告2弟妹及3兒子,主張自己身為直系血親卑親屬,應有遺產1/6的特留分,請求確認繼承權存在。
▲黃父得知老父親過世後,不滿沒分到遺產,憤而提告。(示意圖/翻攝pixabay)
但黃父弟妹及3兒子則反駁,表示父親自1995年起長期外遇離家,對妻小置若罔聞,從未支付家庭生活費用,甚至帶著小三徐姓女子強占爺爺借名登記在他名下的北市金門街房屋居住,謊稱房子已出租,卻是金屋藏嬌,使爺爺在鄰里間顏面盡失,後來更私自抵押貸款400萬元,使得爺爺還得替長子繳納貸款。
2015年爺爺罹癌臥床,父親從未慰問關心,只有需要經濟支援時,才會連繫爺爺,如未順其意,動輒對爺爺言語忤逆或精神暴力,使爺爺傷心欲絕,心灰意冷之下,書寫遺囑排除長子遺產繼承權,並抱病親赴法院辦理公證,因此請求法院駁回訴求。
法官認為,黃父離家多年,每每返家動輒咆哮忤逆,且當問及3兒子成長過程與學校時,黃父完全說不出,可見將兒子撫養責任丟給老父親,使老父親蒙受巨大壓力,考量我國重視孝道固有倫理,黃父行為屬重大虐待,經老父親明確指示不得繼承,就已喪失繼承權,因此判訴求駁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