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去年2月5日,蘭嶼一名81歲老翁吃藥時噎到,空勤總隊一架編號NA-706的黑鷹直升機。執行蘭嶼醫療後送,當晚深夜11點起飛不到3分鐘就墜海失事,機上包含正駕駛員、副駕駛員、機工長、病患、病患家屬及護理人員,6人全數罹難。不過日前銓敘部公文以「本案尚缺乏因公撫卹之完整事證」,拒絕給予撫卹金。
▲黑鷹直升機執行蘭嶼醫療後送墜落,機上6人全數罹難。(圖/中央社)
當時議員黃天德表示,NA-706黑鷹直升機在起飛前就有故障,衛生所主任還向家屬說,可能會換一架直升機;此架黑鷹直升機一剛開始已經起飛,在空中排除故障後繼續飛行,但他目送直升機不到30秒,就發現機頭突拉高後以30度角掉下。
銓敘部一只公文指出,蔡姓護理師直接死因為溺斃窒息、顱內出血,而先行原因為肺水腫、直昇機後送病患墜機事故,仍缺乏因公撫卹之完整事證,因此拒絕給予撫卹金。
▼▲銓敘部公文。(圖/翻攝自臉書)
醫勞盟昨(10)晚在臉書發文表示,機組員跟護理師都為了同一個救護行為,面對同一冒險犯難情境,遭致同一空難與生命犧牲,為了救治心肺急症病患生命,仍需冒險、犯難,當然要從優「撫卹」!
蔡秀男醫師表示,護理師是公職護理師身分,應該從優撫卹,「因公撫卹」不只「執行職務」,應以最高級「冒險犯難」從優撫卹。