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台中報導
耍詐討錢小心有罪!一名詹姓男子常常出沒車站以「缺錢回家」為由到處向民眾討錢,每一次開口都是要百餘元。去(2018)年6月,詹男又以同樣的手法在台中火車站向李姓女子討錢,好心的李女不疑有詐給詹男200元,但沒想到李女回過頭發現,對方竟繼續向其他民眾索討,且說法還一樣,讓她立刻通報鐵路警察。經查,詹男當時身上有現金7萬餘元,根本不缺車費,經台中地院審理後,依詐欺罪判4個月徒刑,得易科罰金。
▼▲被封為「借錢哥」的詹男,去年在台中以同樣手法借錢,遭警方逮捕。(圖/資料照)
根據台中地方法院判決書指出,有多次詐欺、性騷擾和強制猥褻等前科的詹姓男子,常常出沒在車站以「缺車資搭車返家」為由向民眾、乘客索討車費。2017年詹男在台北火車站以缺車資回台中為由向一名陳姓男子索討150元,後來被識破提告,最後遭台北地院依照詐欺罪判刑4個月。不料詹男完全不知悔改,在去年6月間又以同樣手法在台中火車站行騙、詐財。
2018年6月8日,詹姓男子在台中火車站來回遊蕩,挑準目標就以「缺錢回台北」為藉口向民眾、乘客索討車資,當時一名李姓女子被詹男纏上,詹男不斷拜託、聲稱自己就差180元的車費,善良的李女信以為真,掏出200元鈔票給詹男,沒想到詹男竟還找她20元。不料詹男得手後仍不滿足,回過頭繼續找尋目標詐騙,以同樣的謊言繼續向路過民眾索討,此舉剛好被李女看見,李女頓時恍然大悟遭騙,馬上通報鐵路警察將他逮捕,經查,當時詹男身上有多達7萬餘元的現金,根本就不缺錢。
▲「借錢哥」詹男過去也曾出沒過在台北車站。(圖/資料照)
台中地院法官審理後表示,詹男有多起詐騙前科,且沒多久才以同樣手法行騙被判刑,沒想到仍不知悔改,加上詹男本身也工作,在市場從事卸貨工作的他,每個月收入約2、3萬元,生活無虞。不僅如此,詹男被逮捕時身上還有7萬多元的現金,可見並沒有缺車費,但詹男仍習慣性地以「搭車缺車費」為由向民眾騙錢,經審酌後依詐欺罪判他4個月有期徒刑,得易科罰金需12萬元。(編輯:張雅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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