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中報導
來台賣淫賺很大?大陸廣東省一名30歲的萬姓女子,原本是一名家庭主婦,聽姊妹淘說到台灣賣淫,每月收入「賺很多」,心動之下竟然花費了1.1萬元人民幣(約合台幣5萬元),先是偽造存款證明及在職證明,取得來台觀光許可之後,從2017年年底到2018年10月間,共入境台灣8次,每次約待近20天,結果最後一次她在台中市西屯區的出租小套房內,被警方當場查獲正跟男客發生性交易,這才發現萬女的申請入境許可資料都是假造的,被檢方依偽造文書起訴,萬女如今已出境,但卻被列入通緝名單,追訴期約25年。
▲女子性交易示意圖,與本文無關。(圖/資料照)
據了解,長相清秀的萬女,在大陸是一名家庭主婦,沒有固定收入,聽聞來台賣淫可以賺取很多錢,竟花錢為造上海某公司在職證明、中國建設銀行6萬人民幣的存款,用於申請入境來台的觀光簽證。去年的10月4日晚間8時許,他在台中市西屯區某出租套房內,與男客正在進行性交易,被警方當場查獲,之後被移送移民署台中專勤隊,才發現萬女的資料都是偽造的。
檢察官表示,雖然萬女已被遣送出境,但張顯我國司法主權,仍須依法偵辦、起訴,日後由法院將她列入通緝名單,追訴期約25年,如想再次入境,必須先面對我國司法審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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