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商遇烏龍綁架?控遭挾持毆打2小時 男差點沒命急奔回台

記者林盈君/綜合報導

嘉義市一名57歲的黃姓台商,在越南當地經營火鍋料生意10多年,近日向媒體爆料,於去年5月間,他在胡志明市台商友人家聚會時,遭到蕭姓台商及多名當地越南人綁架2小時,期間還被拳打腳踢、持刀刺傷,沒想到對方竟然搞烏龍「綁錯人」,事後還逼他簽下和解書,要求他不得追究才放他離開。黃男之後向越南當地警方報案,並請求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官員協助,當時他想要先就醫處理傷口,卻遭越南警方拒絕,黃男對此痛批駐外官員態度軟弱,無法站第一線保護台商,甚至後來他還遭綁架的人恐嚇「再回越南就死定了!」,讓他不得不放棄生意回台。

台商,越南,綁架,恐嚇(圖/翻攝畫面)

▲黃男控訴在越南當地遭人綁架毆打。

據《蘋果》報導,黃男向媒體投訴,去年5月21日,他在胡志明市遭42歲的蕭姓台商,夥眾恐嚇及暴力毆打。黃男控訴,當晚8時許,他到一名莊姓台商友人家中談生意,在場者連同他和妻子、莊男、謝男等共5人,蕭男突然帶著5名越南人闖入屋內,並持刀將他押上車,之後他遭對方施暴毆打,手臂等處還遭刀刺傷,額頭也被打破流血。期間,莊男透過電話勸說蕭男放人,莊男為確認他的安全,還要求蕭男「把電話拿給黃大哥聽」,蕭男也在電話中表示,「是我對黃大哥不好意思,我認錯」。

台商,越南,綁架,恐嚇(圖/翻攝畫面)

▲黃男控訴在越南當地遭人綁架毆打。

黃男指控,當蕭男發現綁錯人時,還持刀逼他簽下和解書,自己為求保命只好簽字,獲釋後他搭計程車到越南警局報案,並請求駐越南台北經濟文化辦事處協助。當時一名派駐胡志明市的法務林姓秘書趕到公安局,警方已調閱監視器畫面確認有此事,他想先就醫驗傷,卻遭警方斥責,並要求留下接受調查,林姓秘書見他滿臉傷,不僅沒協助,還跟他說:「你就先配合警方製作筆錄吧!」

台商,越南,綁架,恐嚇(圖/翻攝畫面)

▲黃男控訴在越南當地遭人綁架毆打。

黃男表示,當晚離開警局時,林姓秘書沒陪他去就醫,只帶他回飯店,還說:「你再自己到醫院檢查一下」,他只好再搭車去就醫,他透過翻譯向醫生表明,因遭綁架受傷,醫生竟只簡單地幫他照完X光,未幫他縫合傷口也未包紮,就留他在醫院角落,也不讓他住院。隔天他再與林姓秘書一起到警局,想調閱他被綁架的監視器畫面時,但警方卻只讓他觀看卻拒絕提供資料。

案發後第3天,他因擔心人身安危,打算取得監視畫面當證據,搭機回台就醫並報案,但林姓秘書卻說:「越南警方正要偵辦你的案子,你該留下來協助調查。」但他已對越南警方與駐外官員失去信心,不敢留下,案發後第4天隨即返台,之後到嘉義聖馬爾定醫院就醫。直到去年9月18日,黃男取得蕭男綁架期間錄音等相關證據後,才向嘉義水上分局報案,沒想到蕭男竟還在自己的臉書留言恐嚇他,放話要他小心一點,嗆說「再回越南就死定了!」

對此,外交部回應表示,我駐胡志明市辦事處於第一時間即出面,協助兩造當事人赴當地警察機關報案,並與越南外交部與胡志明市外務廳積極聯繫,表達我方重視,促請越方依法辦理,保障我國人在越南的人身安全與基本權益。外交部也強調,我駐越同仁善盡職責保護旅越國人的權益及安全,處理過程妥適穩當。本案目前已進入越南司法程序,駐處將在尊重越南相關法律規定的前提下,提供國人必要協助。針對黃男指控,駐處官員不陪同就醫,還要求被害人先配合警方做筆錄等情節,外交部表示尊重外館人員的回報,對於指控不做評論。

嘉義水上警方也指出,黃男指控在越南時,遭蕭男叫唆1名越南女子和2名越南男子,持刀和塑膠椅毆打,導致他頭部受傷,額頭、左前臂和上臂有撕裂傷,提告蕭男涉嫌妨害自由、傷害和恐嚇,但因蕭男在台無固定居所,戶籍設在戶政事務所,目前已經將全案移送嘉義地檢署偵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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