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台大一名謝姓男子,遭2名前女友控訴,不但動手毆打、施暴,甚至還將其中一人軟禁在男宿舍中,謝男涉嫌性侵、軟禁、傷害毆打的行徑被媒體踢爆,而除了2為前女友的指控外,就連現任女友也曾遭受暴力對待,讓人非常傻眼!據了解,去年8月間,謝男跟現任女友小芬(化名)同居交往,當時因找不到小芬而情緒失控,不但對女友拳打腳踢,還咬傷她的臉頰,小芬提告後,檢方認為謝男有家暴的立即危險性,且有再犯之虞,不但2次核發保護令,還警告謝男可能被聲押,但最後卻因小芬心軟撤告,台北地檢署只能將謝男不起訴處分。
▲現任女友小芬過去曾遭謝男毆打咬傷臉。(圖/翻攝臉書)
據檢警調查,去年8月6日間,謝男和同居女友小芬,因細故發生爭吵後,謝男因找不到女友而情緒失控,當小芬回到租屋處時,竟遭謝男徒手痛毆,臉頰也被咬傷,小芬到醫院驗傷,院方證明其臉部有咬傷痕跡、身體也有擦挫傷,因此報案提告。檢察官調查後發現,小芬年紀未滿20歲,在台大校園後方的店家打工,被謝男痛毆後也不敢告訴跟家人,還天真以為謝男不會再動手,最後更心軟撤告,繼續和謝男同居。
▲前女友小美指控謝男毆打、性侵。(圖/翻攝畫面)
當時檢察官擔心小芬的人身安全,趕緊傳喚其母親,並請社工介入此案,同時也傳喚謝男到案,並依照《家庭暴力防治法》先後發布2次保護令,命謝男不准再毆打小芬,還諭知謝男若違反保護令,可能會遭羈押。而核發保護令之後,謝男雖沒有傳出再動手打人,但因為小芬心軟對謝男撤告,且態度堅決,加上家暴傷害罪須告訴乃論,北檢只好將謝男不起訴。
▲謝男被連續爆出對3名女子施暴。(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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