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蘇怡璇/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陳姓男子與一名還在就讀小學六年級的女童交往,某天陳男臨時有事,拜託葉男幫忙照顧小六女友,沒想到葉男竟在車上對小六女童毛手毛腳,甚至直接帶回家性侵,女童告訴正牌男友後,陳男氣得痛毆葉姓男友人。葉男除了被打,還要面對被害人父母的提告。台中高院依姦淫幼女罪將葉男判刑3年8月,可上訴。
▲「幫我照顧女友」!受友請託⋯他竟硬上「小女友」遭判刑。(示意圖/與案件無關)
根據《聯合新聞網》報導,女童描述當天過程:「我因男友介紹而認識葉男,葉因莊姓友把他的東西弄不見,所以叫我男友去找,我跟葉就待在他的車上,葉在車上就一直靠近我,然後就載我去他家對我亂來;葉把我壓在床上性侵害,後來葉的長輩受男友請託來救我,載我去金紙店,之後葉到了就被我男友毆打。」
根據判決書,105年時,犯案的葉男透過陳男關係,認識被害小六女生,陳男因為當天有其他大事,所拜託葉男照顧小女友,但葉男明知道被害女童僅是小學生,不管是性觀念,還是心智方面都不是這麼健全,並無完全之性自主及判斷能力,竟帶她回家性侵。
二審合議庭審酌,葉男的法治觀念甚為淡薄,行為已經影響被害女童身心正常發展,依姦淫幼女罪將葉男判刑3年8月。全案得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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