送醫診斷未通過! 台南清秀女「剖肚」無辜婦遭檢方聲押

記者游承霖/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30歲有吸毒前科的林姓女子,疑因在路邊與68歲林姓婦人擦撞,在撿拾水果刀時,與林婦爆發拉扯將對方劃傷,導致林婦肚破腸流,經送醫搶救後撿回一命;而警方今天上午循線拘提她到案後,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檢方依《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今天晚間7時30分,將林女送往嘉南療養院評估後是否需要住院治療,經2個多小時診斷後,醫師認為不符合住院標準,由員警解送回地檢署,檢察官則認為林女涉犯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滅證之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

據了解,昨晚事發後警方經漏夜調閱監視器,掌握林女涉有重嫌,今天上午持拘票前往住處將她帶回警局偵辦,她向警方供稱,因林婦與她發生擦撞,水果刀從手提袋掉落,在撿拾過程中,與林婦有拉扯,才會劃傷對方,警方訊後在今天下午依殺人未遂罪嫌移送台南地檢署偵辦。

檢方訊問林女後有意向法院聲請羈押,但由於《精神衛生法》第32條規定,需先將林女送往醫療機構交由醫師診斷是否住院,於是在今天晚間7時30分送往嘉南療養院交由醫師評估是否需住院治療,經醫師2小時診斷後,認為不符合住院標準,隨即由警方解送返回台南地檢署。

而台南地檢署檢察官認為,林女涉泛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滅證之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

▲檢察官認為,林女涉泛殺人未遂重罪,有逃亡、滅證之事實,向法院聲請羈押。(圖/翻攝畫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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