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忠翰/高雄報導
高雄市鳳山區1名李姓男子,先前與小吃店鄭姓女服務生交往,後來得知對方已婚身分,仍3度前往摩鐵嘿咻,並多次逼她與丈夫離婚,前年間鄭女不堪壓力服藥輕生,丈夫始知有小王存在,憤而對李男提出告訴;一審法官依犯3個相姦罪,合併判李男5月徒刑;檢方不服判決提出上訴,高雄地院認為,李男已允諾賠償20萬元,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檢警調查,李男平時擔任義交工作,2014年間前往鳳山區一間小吃店,進而認識鄭姓女服務生,兩人交往1年多後分手,李男才從鄭女同事口中得知,原來她早已結婚;2016年11月間,兩人又重燃愛火,還3度前往汽車旅館嘿咻,李男卻希望鄭女只屬於他,多次逼迫對方離婚、否則她就將外遇一事公開;2017年8月23日,鄭女疑因壓力過大,選擇在家吞藥輕生,所幸送醫後撿回一命,長期在外地工作的鄭女丈夫,這才發現妻子外遇一事,憤而對李男提出告訴。
李男應訊時坦承犯行,並辯稱鄭女起初隱瞞已婚身分與她交往,後來當他得知此事時,鄭女表示:「我會處理負起責任!」,兩人才會3度發生性行為,因此他並未觸犯相姦罪;鄭女亦承認2人有嘿咻過;法官認為,李男涉犯妨害家庭罪,又給鄭女不小壓力,遂依3個相姦罪各判2月徒刑,合併執行5月。
檢方不服提出上訴,指出李男尚未賠償鄭女丈夫,原判決過輕,但李男在二審期間允諾賠償20萬元,順利與鄭女丈夫達成和解,法官遂改判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確定。
▲李男得知鄭女已婚身分後,仍三度與對方嘿咻遭判刑。(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baby)