輸不起!比武打輸用禁招「斧刃腳」斷人腳 判刑6月

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輸不起用禁招!新北市一名習練八極拳多年的36歲林姓男子,前年在新莊體育場司令台與同社團的34歲張姓男子對練,雙方切磋3回合,張男始終無法破解林男招式,疑因輸不起進而惱羞成怒,使出社團禁招「斧刃腳」偷襲林男腳踝,導致林男左腳腓骨斷裂,腳踝脫臼當場痛得倒地不起;事後林男提出傷害告訴,法院審理時張男卻全盤否認,法官認為張男態度惡劣,全無悔意,判他6個月徒刑,可易科罰金。

林男遭「斧刃腳」攻擊導致腓骨斷裂腳踝脫臼。(圖/翻攝畫面)

▲林姓男子左腳骨折(圖/資料照)

事前發生在前年2月11日晚上9時許,2人參加的八極拳社團在新莊體育場司令台練習,當天練習結束後,張男主動邀約林男切磋分享習武心得,3個回合下來,張男始終趨於下風,還遭林男用右腋夾制脖子沒想到當林男收手時,張男卻偷襲出腳,造成林男痛得抱著左腳踝倒在地上,經送醫檢查後,發現竟是左腳腓骨骨裂、腳踝脫臼。

當時社團謝姓教練也有趕到現場了解,看到林男傷勢時就懷疑他遭禁忌招式「斧刃腳」所傷,經一旁學員轉述後,更確認無誤;謝姓教練憂心地表示,這招專門攻擊膝蓋、腳踝關節處,輕則脫臼重則斷骨,所以對練時禁止使用;而張男參加社團多年,由於不服輸的個性,常導致同門對練時遭他打傷,林男事後顧及雙方都是同門想私下調解,不料張男始終否認出腳偷襲,憤而對其提出傷害告訴。

法院審理時,張男還是辯稱沒有使用禁招,是林男自己突然站起來才導致左腳受傷,不過法院勘驗對打影片,確認張男使出禁招「斧刃腳」,且態度惡劣,完全沒有悔意,因此判他六個月徒刑,可以易科罰金18萬,另外林男對張男還求償82萬,將由民事法庭審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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