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桃園報導
桃園市一名范姓女子,跟丈夫結婚10多年,不過她卻指控遭受丈夫暴力對待,且丈夫只要心情不好,就會失控飆罵她,甚至不顧慮她的感受,對於房事「想要就會硬上」,一旦她拒絕就會被逼迫罰站、關進廁所等等,讓她感到心力交瘁,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法院審理時,雖然范女的丈夫一再否認,不過法官根據范女所聲請的保護令和家暴紀錄,加上2人的兒子也作證「爸爸有打媽媽」,判准雙方離婚。
▲女子控訴遭丈夫家暴、硬上。 (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據了解,范女向法官表示,丈夫自從2年前失業之後,就開始情緒反覆無常,也不去找新工作,每天在家遊手好閒,甚至不尊重她的感受,當想要嘿咻時經常是「想要就上」,根本不管白天或凌晨,即使她深夜剛下班很累,丈夫仍會強迫硬上,如果拒絕或惹丈夫生氣,她就會被罰站、關進廁所,還被強迫不能睡覺,或被踢出家門。且丈夫疑心病重,不斷質疑她在外交往不當,就算跟同事聚餐晚回家也會被飆罵,她曾3度向法院申請保護令都無效,因此向法院訴請離婚。
法院審理時,范女丈夫表示妻子說的都非事實,他不會過問妻社交生活、沒有暴力虐待,也不會強行求歡和強迫罰站、關廁所,妻子在外交往複雜是很多親人都和道的事,婚姻出問題錯不在他,拒絕離婚。法官根據范女提出的保護令和家暴紀錄,兒子也作證「媽媽常被打、爸罵得很大聲」等,加上2人分居1年多仍無法化解嫌隙、歧見,取得足以維持夫妻婚姻家庭共同生活的共識與信任,認定雙方婚姻難以回復,判准離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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