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東報導
台東一名曾4度酒駕被逮,遭到判刑的林姓婦人,沒想到她服完刑竟不悔改,去年6月18日傍晚第5度酒駕且肇事,導致自己重傷一度昏迷之外,甚至害同車就讀高一的女兒因頭部重創,送醫不治。台東地院日前審理終結,依觸犯不能安全駕駛致人於死罪,判處她有期徒刑3年6月。
▲林婦因5度酒駕害死寶貝愛女,法官判3年6個月徒刑。(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林婦去年6月18日下午在台東縣卑南鄉某檳榔攤工作時,一邊工作一邊喝保力達藥酒, 獨自喝掉1整瓶,卻騎機車載14歲長女前往知本地區,下午6時10分許,行經台東市青海路一段時,先追撞同向洪姓男子駕駛的轎車,再偏向撞上陳姓女子停放路邊轎車。
強烈的撞擊力,導致後座林婦長女重摔落地,腦部重挫併蜘蛛膜下腔出血等,送醫搶救不治,林婦也因此重傷,一度昏迷,送醫後經抽血檢測,酒測值高達每公升1.22毫克。
台東地院法官審理後,認為林婦已是第5度酒駕被查獲,且林婦的機車駕照因屢次酒駕而被註銷,她第4次酒駕被抓後,遭判刑5個月,才於2017年9月4日服刑完畢出監,沒想到她竟不悔改,理應重懲;但顧念林婦酒駕肇事導致女兒喪命,應深受良心譴責,且林婦前夫也代被告求情「希望不要判太重」,審酌林婦家庭狀況,判處3年6年徒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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