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前台北市議員李新2017年墜樓身亡當天,案發現場出現一位「口罩女」,被媒體誤認為是女友郭新政,不斷追問細節,但「口罩女」均無回應,也不否認身份,遭媒體大篇幅報導,後被起底為李新文山婦女後援會執行長林麗君。郭新政認為其故意假冒身份、毀損名譽,讓人誤以為和李新的死有關,憤而怒告妨害名譽。台北地檢署今(7)認為林女罪證不足,處份不起訴。
▲郭新政控告林麗君妨害名譽,罪證不足不起訴。(資料照/記者陳怡靜攝)
李新墜樓當天,媒體於現場捕捉到一位戴著口罩的短髮女子,一度誤認為是郭新政,不停上前追問「郭小姐」,但對方均無回應、也沒有否認,只顧著講手講,後來才得知原來這位「口罩女」是李新的乾妹妹林麗君。
郭新政澄清,當時早已聽從李新指示出國避風頭,不可能人出現在現場,認為林麗君假冒她身分,故意損害其名譽,因此到北檢按鈴控告林麗君涉嫌妨害名譽罪。
林麗君出庭表示,絕無要讓人誤認的意思,當天接獲通報後,趕往現場了解狀況,因沒有化妝,再加上乾哥哥過世而心情不好,所以沒去理會媒體,也沒去特別否認媒體稱呼其為「郭小姐」,但事後發現遭誤認,已函請媒體澄清更正。
檢方認為,林麗君身為李新文山婦女後援會執行長,到場關心李新狀況合情合理,林麗君若有意要假冒郭,沒必要事後大費周章請媒體更正,依事證不足等理由,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