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新北報導
去年8月間,新北市觀光局一名陳姓科長,在臉書PO文分享文章,並鼓勵大家要正面思考,不過卻有一位曾姓職員,疑似因為精神不穩定,質疑該陳姓科長在貼文中影射他工作態度不佳,一怒之下竟在辦公室內,手持美工刀朝陳姓科長攻擊,雖然當下陳姓科長及時閃躲,但仍造成胸前、左臂擦傷,左臉麻、右肩疼痛等,新北地院日前依傷害罪,判處曾男徒刑2月,得易科罰金6萬元,可上訴。
▲曾男拿出美工刀攻擊陳姓科長。(示意圖/資料照)
據了解,曾男是新北市觀光局職員,但疑似因為精神、情緒不穩定,去年8月間,他在臉書上看到陳姓科長分享文章,懷疑陳姓科長是在針對他PO文,並影射他的工作態度不佳,同月16日下午5時許,曾男在辦公室內持美工刀,朝陳姓科長的左胸、頸部攻擊。曾男被逮捕後,向警方坦承犯行,並表達和解意願,但被害的陳男卻因為深感恐懼,而不願與曾男達成和解,曾男也未取得陳男諒解,
法院審理時,法官認為曾男雖是思覺失調症疾患,但在警詢、偵查、審理時,均能清晰應答,且對事發經過、動機,也能清楚的陳述,足證行為時仍有理解及判斷能力,不過法官審酌他沒有前科,並已持續就醫治療,因此將他判刑2月,得易科罰金,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