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土城區知名的「鼎玉鉉鵝肉店」,在2017年11月間遭人縱火,造成2死3傷慘劇,死者家屬和生存者追究責任,犯嫌蔡興旺等3人去年10月一審分別被依殺人罪判處13年到無期徒刑不等刑期。新北地檢署查出鵝肉店未設置滅火器,且在2樓外牆懸掛招牌堵塞緊急出口,認定第一代負責人有過失,今天被新北地檢署依業務過失致死等罪起訴。
▲土城知名鵝肉店前年遭到縱火,釀2死3傷慘劇。(圖/資料畫面)
檢警調查,鼎玉鉉因為負責人的三兒子與人有債務糾紛,前年11月30日晚間被蔡興旺、黃煒杰和林家寶3人潑漆錄影,由於是朝櫃台烹煮區直接潑灑,摻有松香水的紅漆接觸到火源,瞬間引發大火,導致許姓老闆娘和張姓廚師死亡,另一名林姓廚師也有全身45%的二、三度灼傷。
事發後,張姓廚師的家屬和林姓廚師究責。新北檢調查認為蔡興旺等人明知鵝肉店櫃台烹煮區有火爐,紅漆內的松香水接觸到火源可能引發大火,卻執意朝烹煮區潑漆,有殺人的不確定故意,去年3月依殺人罪起訴,事後再查店家未依職安和消防法規設置緊急出口和滅火設備,2樓還懸掛招牌堵住窗口緊急出口,認為林姓老闆也有過失責任。
偵訊時,林姓老闆否認犯行,表示自己只是掛名負責人,店的經營事項都是由妻子及廚師等人負責,否認有過失。但檢方不採信,認為林男身為負責人,即對勞工有管理、監督或指揮之權責,且應有防止火災引起危害之必要安全衛生設備及措施,也對該場所有實際支配管理權,今依業務過失致死、業務過失致重傷害與違反《職業安全衛生法》等罪將他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