勞動部今(12)日公告,住院醫師將於9月納入勞基法。對此,多家醫院均認同是進步的象徵,已增聘人力做好準備,不影響民眾權益,但也坦言每年光是勞退基金提撥就得多花上千萬元,勞動部今天公告,醫療保健服務業僱用的住院醫師,自民國108年9月1日起適用「勞動基準法」,適用俗稱「責任制」的勞基法第84之1條規範。
▲住院醫師將於9月納入勞基法。(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未來住院醫師輪班制每班不超過13小時、非輪班制的每日正常工作時間不超過10小時為原則;每次勤務連同延長工時不得超過28小時,但期間應有短暫休息;總工時上限為每4週320小時等。
長庚醫院行政中心副主任蘇輝成今天受訪時表示,住院醫師本來就以技術培訓為主要目標,臨床實務面仍以主治醫師、護理人員為主,加上住院醫師工時上也有工時指引規範,納勞基法對長庚醫院影響不大,「這是一個進步的制度,遇到困難總是要克服」。
新光醫院副院長洪子仁則指出,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已醞釀多年,衛福部從過去無工時上限,到近年在工時指引中明訂88小時上限,到現在即將納入勞基法,再將每週工時上限縮短為80小時;新光醫院為因應工時型態改變,已逐年增聘專科護理師、醫師助手,降低住院醫師負擔,目前照護人力充足,不影響病患權益。
不過,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後,醫院人力成本仍大幅增加,洪子仁說,以新光醫院約100多名住院醫師為例,一年光是提撥勞退基金就得花費新台幣1500萬元,還不含可能衍生的加班費。
洪子仁坦言,近5年健保點值不斷下滑,但營運成本卻不斷攀升,例如一例一休、每週工時40小時、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等,都讓醫院營運面臨難題,雖然住院醫師納入勞基法是進步國家的象徵,也是對的方向,但他也坦言,希望政府擬定政策時,也要站在醫院經營面考量。
洪子仁認為,政府應逐步建立民眾使用者付費觀念,除了急重難症患者應免去部分負擔、減輕經濟壓力外,其餘像慢性病連續處方箋、檢驗檢查都應收取部分負擔,尤其是高價的電腦斷層掃描(CT)、核磁共振(MRI),避免醫療資源遭濫用。