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台中報導
台中一名計程車司機,去年遭一名酒女辱罵後懷恨在心,一直找機會報復,去年底他將另名酒女誤認.竟尾隨對方搭乘的計程車10公里,並趁對方在開門之際,衝下車摸了對方下體後開車逃逸,被害女子驚嚇報警,警方事後逮捕該名司機,他才發現根本認錯人,他認罪後欲和解但失敗,遭法院判刑拘役50日,得易科罰金。
▲阿仁趁著被害女子蹲下開門時,衝上前去觸摸對方下體。(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聯合報》報導,以開計程車維生的司機「阿仁」,因曾遭一名酒女辱罵而壞恨在心,去年11月某日凌晨,他開車行經台中北區一家KTV時,將一名陌生酒女誤認為之前辱罵他的女子,見對方搭乘另輛計程車離開,竟心生歹念一路尾隨,直到被害女子住處外,他趁被害女子蹲下開門之際,衝上前觸摸對方下體兩秒,之後才駕車逃逸。
被害女子受到驚嚇趕緊報警,警方獲報調閱監視器,發現阿仁涉有重嫌,於是將他逮捕,阿仁也坦承犯行,且在法院審理期間欲與被害女子和解,但因對方不願接觸而和解失敗;法院審理後認為阿仁為了發洩自己心中不滿的情緒,竟錯認還尾隨被害人,並出手猥褻,,顯不尊重他人對於身體之自主權利,造成被害人心理陰影,因此依違反性騷擾防治法判他拘役50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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