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楊晴雯/台北報導
為鼓勵國內的器官移植並反映器官移植協調師的辛勞,合理分配醫療資源,健保署宣布讓醫院對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診療項目申報協調費,已自今(2019)年3月1日實施,預計每年增加健保財務支出968萬元。
▲健保署宣布讓醫院對器官摘取或移植手術診療項目申報協調費,已自今(2019)年3月1日實施。(圖/記者楊晴雯攝)
健保署指出,鑑於國內洗腎人口逐年增加,腎臟病人接受透析治療加上合併症的住院費用,每年支出達600億元以上,對於健保財務勢必帶來沈重負擔,因此健保署自2017年起增列「活體腎臟移植團隊照護獎勵費」,鼓勵醫師對於末期腎臟病前期(Pre-ESRD)的病人進行衛教及家屬活體捐腎,成功完成換腎者,照護團隊可申報給付費用5萬點。
截至2018年底,已有14例在長期接受洗腎前完成親人間活體換腎。
基於人道立場,國際器官移植學界嚴禁死刑犯捐贈器官,也不鼓勵病人赴境外接受器官移植;為了喚起國人器捐風氣,這幾年財團法人器官捐贈移植登錄中心積極推動「捨得」的觀念,捐贈器官者的三親等以內之血親或配偶,可優先獲得其他大愛捐贈者捐出之器官,因而使得器官捐贈人數逐年上升。
醫院第一線「器官移植協調師」備極辛勞,從器官捐贈者術前諮詢評估、連絡醫療團隊、開刀房、調度室、實驗室做交叉比對、安排移植手術病患住院、負責捐贈者腦判及移植門診病患追蹤與衛教等各階段作業流程花費眾多時間,以維護病患安全及醫療品質。
不過,健保署表示,基於現行支付標準內手術相關診療項目已含醫師及各醫事人員、行政人員、一般材料、房屋設備等費用,但器官移植項目未含移植前後器官移植協調師的成本。
為了協調師們在第一線的辛勞提供合理給付,該署決定新增「器官移植協調師管理費」支付項目,不論是摘取器官或移植手術的醫院皆可申報給付點數5,000點,此新制於3月1日實施,預計每年增加健保財務支出968萬元。