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去8月間,台北市一名男子阿漢(化名),前往萬華運動中心健身,當時他使用裡面的烤箱設備時,卻控訴遭一名洪姓男子,故意靠坐在他的身邊,不但用手觸碰他的胸肌,還伸腳碰觸他的大腿跟臀部,甚至還將汗水甩到他身上,阿漢當下覺得非常不舒服,因此對洪男提出性騷擾告訴。案件經台北地檢署調查後,認為全案僅有阿漢一人的單一證詞,無法提出其他事證證明有性騷擾,因此予不起訴處分。
▲台北市萬華運動中心。(圖/翻攝google)
阿漢指控,去年8月11日上午,他在運動中心使用烤箱設備,當時裡面很空曠沒什麼人,他控訴洪男一進來,就故意坐到他的身邊,並用手把汗甩到他的臉上,他當下向洪男表示「這很噁心」,不料洪男卻得寸進尺,竟伸手觸碰他的胸肌,還伸出腳觸碰他的大腿跟臀部,他因此氣的向理員投訴,之後管理員進到烤箱裡請洪男出去後,沒想到洪男又悄悄走進來,坐到他的身邊繼續對他噴汗,他才會控告對方性騷擾。
不過洪男對此卻堅絕否認,他表示當天他走進烤箱時,是坐在靠牆的位置,阿漢則是坐在他的左側,2人之間至少距離3公尺遠,且他堅稱沒有觸碰對方,也沒有故意將汗甩到阿漢的身上。檢察官詢問當時,曾經與2男一起在烤箱的陳姓證人,陳男證稱,當時他並沒有看到洪男故意把汗甩到阿漢的身上,也沒有看到洪男有對阿漢做什麼事。
檢察官勘驗運動中心的監視畫面,從陳姓證人離開烤箱後1分鐘,阿漢也離開了,至於這1分鐘內,洪男是否有騷擾或噴汗到俊俏男身上,全部都僅有告訴人的單一指訴,並無其他事證可以證明,因此認為洪男犯罪嫌疑不足,處分不起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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