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呂品逸/宜蘭報導
說好的酒駕零容忍呢?宜蘭一名男子酒駕以高速90公里撞進民宅,隨即被送往醫院救治,事發後1小時遭警方測出酒測值高達0.22毫克,警方依公式回推,事故當時他的酒測值應為0.31,依公共危險罪送辦並由檢方起訴,但法官審理時,認為公式有誤,判男子無罪。消息傳出,不少基層員警都大表不滿,認為儘管是0.22也已超過標準,「這樣判無罪太瞎!」
▲孫男酒駕撞進民宅,酒測值0.22卻獲判無罪。(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網站)
據《自由時報》報導,家住宜蘭的孫姓男子(36歲)去年11月某日在朋友家飲酒後,堅持要自己開車回家,不料凌晨在半路上竟以時速90公里開車撞進民宅,隨即由救護車送往醫院救治,警方獲報趕到醫院,對孫男實施酒測,酒測值為0.22毫克,由於距離事發時間已過了一個小時,因此依公式回推,事發時他的酒測值應為0.31毫克,最後將他依公共危險罪嫌送辦。
法院在審理時,先是認為回推公式的受測樣本數太少,因此質疑公式的合理性,並認為孫男車禍處是一個大彎道,是轉彎導致車輛失控,難以認定是因為酒駕才肇事,因此判決孫男無罪。判決消息傳出,許基層警員大表不滿,有人抱怨目前許多單位都在推行「酒駕零容忍」,法院卻帶頭「容忍」,且就算不回推事發當時,以孫男在醫院的酒測值0.22也明顯超過公共危險罪0.15的標準,「這樣判無罪真的說不過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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