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新北報導
新北市一名劉姓男子,去年因遺產分配問題持刀砍殺自己哥哥,他行兇後抬頭望見客廳裡父親靈堂,突然驚醒自己犯下大錯,打電話向警方自首;新北地院考量劉男涉案後態度改變並獲得哥哥原諒,依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
▲劉男因遺產問題,竟持水果刀砍殺自己的哥哥。(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劉姓男子去年11月24日與兄弟姊妹在家中討論父親遺產如何分配時,因意見不合,被要求搬出去住,心生不滿說一句「我今天很不高興」,隨即持水果刀朝胞兄頭部、頸部和胸部揮砍,其兄身中多刀、血流如注當場昏厥,送醫急救後一度被發病危通知,劉男被依殺人未遂罪嫌起訴。
法官庭訊時,劉男表示是一時衝動才會持刀砍人,後來看到父親靈堂就後悔自己做的事情;劉兄康復後也表示,事發後弟弟的言行舉止有改變,心態也非常平靜,遇到事情也會詢問家人意見,為了弟弟的家庭圓滿,他願意原諒弟弟,希望法院給弟弟自新和緩刑機會。
法院審理後,考量劉男犯後自首,符合減刑條件,且犯後態度良好並獲得哥哥原諒,依殺人未遂罪判他有期徒刑2年、緩刑5年,緩刑期間禁止對胞兄再施暴,並須接受8場法治教育課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