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曾有「花蓮王」封稱的前花蓮縣長傅崐萁,去年9月因合機炒股案被判8個月定讞,當時他入獄前還高喊「8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但台中高分院最後裁定傅崐萁應服1年1個月刑期,扣掉已易科罰金的6個月刑期,再加上他在獄中表現良好,因此傅崐萁最快可望在下個月18日提前出獄。
▲傅崐萁去年9月25日入監服刑。(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
傅崐萁因涉嫌炒股官司纏身14年,去年9月12日遭判8個月徒刑全案定讞,同年9月25日上午,傅崐萁到到花蓮地檢署報到發監執行,當時妻子徐榛蔚也陪同前往,現場超過200名支持者替他送別,入獄前傅崐萁還高喊「8個月後又是一條好漢!」應服刑期至今年5月24日。
據《蘋果日報》報導,花蓮地檢署證稱,合併執行期依法不可易科罰金,但傅崐萁所涉及的偽造文書案,已將罰金繳交國庫,依刑法第53條等規定,將採對受刑人有利裁定,因此傅崐萁依法可折服刑期6個月,只需服刑7個月便可出獄。
除此,據行刑累進處遇條例及施行細則規定,被判6月刑期以上的受刑人,可予以編級處遇,累進處遇分列4級,依次漸進至第3級、第2級、第1級;受刑人累進處遇晉至3級以上,且當月成績達10分者,每執行1個月予以縮短刑期,第3級2日、第2級4日、第1級6日。據悉,由於傅崐萁在獄中表現良好,因此目前累進處遇為2級,若無意外,傅崐萁可望在下個月18日提前出獄。(編輯:魏聖凌)
▲傅崐萁可望在下個月18日提前出獄。(資料照/記者潘千詩攝)