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台北報導
台北市遠東百貨寶慶店內一名在麥當勞任職的39歲楊姓女員工,於2015年間因下班時在美食街不慎摔倒,導致左腿膝部髕骨骨折,事隔5個月後又意外造成二度骨折,氣得怒控遠東百貨「走道過於光滑」,並指控清潔人員地板打蠟後卻未放置告示牌,提出民事訴訟要求百貨公司、清潔公司、清潔人員等人連帶賠償215萬386元;案經台北地院審酌,事發當天並無打蠟,故認定遠東百貨等並無缺失,因此駁回楊女求償,全案仍可上訴。
▲在遠東百貨內工作的女員工,因下班後在美食街滑倒骨折,憤而提告求償遭駁回。(圖/翻攝自遠東百貨官網)
在遠東百貨地下一樓麥當勞任職財務部專員的楊女指控,2015年11月23日深夜11時許,她下班後行經美食街賣場走道,卻因清潔人員在地板打蠟後,沒有放置警示牌,害她滑倒導致左髕骨骨折,事隔5個月後,她由於腿傷無法施力,在工作撿拾物品時,因膝蓋彎曲幅度過大,導致受傷部位的鋼釘移位刺出,造成二度骨折住院治療;楊女認為,清潔員未設置警告標誌有所疏失,而遠東百貨則是未善盡保管責任,因此向遠東百貨、4名清潔員及其承包的清潔公司等提告,並連帶求償醫療費用、除疤費用、勞動力減損、護具、精神撫慰金等,共215萬386元。
清潔公司及4名清潔人員辯稱,事發當天並沒有進行打蠟作業,而依照與百貨公司的合約規定,美食街打蠟作業每月僅進行2次,且通常都是在深夜百貨公司結束營業清場後進行,加上楊女二度骨折,是於工作中自行滑倒,與本案並無關連。
遠東百貨則強調,現場走道鋪設的塑膠地磚平坦、寬敞且無缺損,也沒有積水或堆放雜物等,走道上方還有照明設備,視線良好,從未有人滑倒受傷的紀錄,且楊女指稱「地板打蠟後過於光滑」並未舉證,認為楊女跌倒受傷與任何設置或保管上毫無關係,堅稱公司並沒有疏失。
法官審酌,根據證人證稱皆無法證實當天有進行打蠟作業,且依麥當勞意外事件報告單記載,楊女當天指述發現地板「濕滑」,與事後所指地板打蠟「過於光滑」的狀態不同,而楊女亦無法提出任何證明,因此認定遠東百貨、清潔公司及清潔人員等均免負賠償責任,判決楊女敗訴,全案仍可再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