緬甸華橋縱火害9死案!律師辯稱:吸毒釀禍求法官免死!

記者蘇怡璇/台北報導

緬甸華僑李國輝去年11月在新北市中和區出租公寓縱火,釀成9死悲劇,其中北市警員王志偉也葬身火窟,一審依殺人罪判李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高院今(26)進行最後辯論程序,李國輝相較於上次開庭的囂張,這次溫和許多,對於判死與否沒有意見。但委任律師則辯稱,李國輝因吸食安非他命引發精神疾病才犯案,須給予輔導、教化,不用判處死刑。

緬甸華僑李國輝,新北市中和縱火,9死,殺人,死刑,高院。潘千詩攝影

▲緬甸華橋縱火害9死案!律師辯稱:吸毒釀禍求法官免死!(圖/資料畫面)

50歲男子李國輝,來台17年,過往就有4次縱火紀錄;李國輝自稱遭友人在臉書群組中霸凌、嘲諷,2016年11月間在胡姓友人收留下,住進中和興南路二段的出租隔間雅房後,仍自認常聽到其他房間聲音騷擾,因此向蘇姓友人提出警告更揚言放火報復;11月22日晚間8時許,李國輝外出購買汽油,折返租屋縱火後隨即逃逸,共計造成胡姓室友在內的9人葬身火窟。

李男被逮後,辯稱「腦中有聲音叫我這樣做」,但一審時法官認為,他縱火時心智與常人無異,也無精神病史,因此判處李男死刑,褫奪公權終身,案經上訴,高院首度開庭時,李國輝毫無悔意,態度囂張,在庭上當著被害人以及家屬面前,用手指著家屬要求閉嘴!甚至大言不慚的告訴法官:「我不怕死,怎麼判都可以」。對照起上一次開庭的目中無人,這次的最後審理庭終於開口道歉說:「對死傷的人感到非常抱歉,法官要怎麼判都可以,對於量刑沒有意見」。

李國輝的律師則辯稱,李國輝犯案當時的目的,並不是要殺光所有人,且是因為吸食安非他命,才會引發精神問題,將來有教化可能,請求法官判處死刑以外的刑度。而檢方則駁斥,李國輝犯行惡劣且沒有悔意,應該維持死刑判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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