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程彥豪、胡時瑛、田仁翔/台北報導
勞工辛苦一輩子就希望有一筆退休金,不過在基隆一位吳小姐民國78年開始到貨運公司上班,工作27年公司倒閉,申請勞保代償給付,才發現這幾年老闆名下有三家公司,竟然私自將她換了好幾家公司,所以吳小姐雖然坐在同一間辦公室同個位置,卻「被老闆跳槽」,勞工局只認定她最後5年的年資,無法領到全額6個月的薪資代償給付,超過百萬的勞保退休金也完全領不到,懷疑老闆根本在躲高額退休金。
▲吳小姐「被老闆跳槽」三次,領不到百萬退休金。
指著桌上一疊法院判決書以及自己的勞保資料表,吳小姐氣憤的說自己工作27年同個老闆,卻完全不知道自己被換了三次工作,損失上百萬退休金。投訴人吳小姐:「(老闆)他幫我們調動我們是完全都不知道,所有的同事完全都不知道,因為這間公司倒閉之後我們去調勞保局資料,我們才知道(被換公司)。」
▲工作27年都在同一個地方,卻換了三間不同公司。
民國78年吳小姐在「一達貨運」上班,27年來坐在同個位置,沒想到公司卻在民國81年將他的員工資料改到「華新貨櫃」,89年卻又轉到「暢達運輸」、90年又回到華新貨櫃,這幾間公司都是同個老闆,就這樣乾坤大挪移年資被切成四大塊。
105年公司倒了吳小姐申請勞保代償,才驚覺自己「被跳槽」卻遭蒙在鼓裡。投訴人吳小姐:「(看到有沒有嚇一跳)有啊當然有,後來勞工局計算的話就是以最後面的一家公司,5年年資來計算。」
▲民事判決認定27年都是同個老闆,勞工局卻認定年資中斷。
更慘的是吳小姐打民事官司法院判決27年同個老闆,吳小姐的年資併計沒有中斷,還計算出有106萬的退休金,卻因為勞工局認定吳小姐年資中斷,勞保只能認定最後5年,不僅106萬沒了勞保代償也少了7萬多元。投訴人吳小姐:「他認定說這三家公司的負責人是不同人(不同法人),但是法院認定他是同個公司。」
跟吳小姐一樣的有四名員工,勞工局三間公司不同法人無法認定同一年資,礙於法令雙手一攤,要他們再打行政訴訟官司,吳小姐指控老闆瞞著員工規避高額退休金,讓他們辛苦一輩子幾乎泡湯,要爭取只能再走法院漫長訴訟。(整理:實習編輯黃韻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