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桃園報導
桃園一名鄒姓男子去年5月因缺錢花用,向曾捲入林奕含自殺案的陳姓補教名師,及桃園某知名建設公司董事長等,相繼寄出恐嚇信,信中稱「因為你是狼師,我是搶劫犯」、「我有錯老天爺會收拾我的」等,要求匯款1千萬元給他,陳男等人遂報警處理,沒想到鄒男在獲檢方交保後,仍再度寄出恐嚇信,信中提及「你們不放過我,要告我沒有關係…你們最好殺了我…」等語;桃園地院將鄒男依4次恐嚇罪判9月徒刑,得以1千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
▲捲入作家林奕含自殺案的陳姓補教名師收到恐嚇信勒索千萬元。(圖/資料照)
作家林奕含前年4月27日在家中輕生,林女家屬並提到「糾纏著她的夢魘不是憂鬱症,而是發生在8、9年前的誘姦」,以致各界矛頭都指向陳姓國文補教名師。
判決指出,29歲鄒男去年5月間因缺錢花用,竟寫下自己的真實姓名和住址、銀行帳戶等,並將信寄給曾涉入林奕含自殺事件的陳姓補教老師,與桃園某知名建設公司的董事長等,指稱「你害了人家的女兒你連對不起都不會說…,因為你是狼師,我是搶劫犯」、「如果我有錯老天會收拾我的」等語,要求對方匯1000萬元到他的帳戶。
2名被害人接獲恐嚇信後報警處理,警方循線將他逮捕到案後移送桃園地檢署偵辦;未料檢察官偵訊結束讓鄒男交保後,鄒男又再度寄信給2人,信中直言「我就是寫信恐嚇你們的人,我沒殺你,是我找不到你」、「你們不放過我,要告我,沒有關係,給你們一個良心的建議,那你們最好殺了我…」等語。
法官審酌,鄒男正值青壯年,卻不思以正途賺取財物,竟為圖個人私利而恐嚇被害人,造成被害人承受身心壓力非輕,但考量鄒男犯後坦承犯行不諱,因此將鄒男依4個恐嚇罪合併判處9個月徒刑,得以1000元折算1日易科罰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