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潘千詩/台北報導
嘉義縣永成油脂總經理蔡鎮州、副總經理蔡耀鋐,8年前涉將飼料油賣給「正義」公司精煉成食用油,涉違反食安法、詐欺等罪。最高法院今(28)日將蔡鎮州判處29個月、另判10個月可易科罰金;蔡耀鋐判處7月、另判1年8個月可易科罰金確定。未來執行將由檢察官聲請定執行期。
至於蔡鎮州、蔡耀鋐被台南高分院認定,2人是幫助犯而非正犯的部分,因最高法院認為,2人明知賣給正義的油,是不可食用的油,卻被正義拿來製成食用油,主觀上有犯意,恐成立共同正犯而非幫助犯,因此撤銷發回更審。
▲永成把飼料油賣給正義公司精煉成食用油。(圖/資料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