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一名30多歲的陳姓女藥師,與曾姓藥師男友日前一起到波蘭留學去年4月女藥師意外懷孕,共服用32顆「Cytotec」胃藥企圖墮胎,沒想到未能流產,卻與男友撕破臉,回台後怒告男友及男友吳姓友人違反醫師法、墮胎罪。士林地檢署偵結認為,女藥師明知藥物作用還是吃下,且事發地點在波蘭,被告獲不起訴。
▲陳姓女藥師吞32顆胃藥企圖墮胎。(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flickr)
陳姓女藥師去年4月間意外發現懷孕,吃下男友的吳姓友人從台灣寄的「Cytotec」胃藥,副作用恐引起子宮收縮、流產、早產等,她分8次服用共32顆,仍未順利流產,沒想到兩人感情急轉直下,一怒之下告男友、吳男墮胎未遂,且違法醫師法未取得資格就擅自執行醫療業務等。
人在波蘭的男友提答辯狀,表示兩人當初有仔細討論是否生下來,不過考量經濟壓力大、影響學業,因此決定拿掉。他提到,當時陳女曾聯繫在台灣的表姊寄墮胎藥,後來是找吳姓友人拿到藥錠,有告訴她要「想清楚」,「不想被告教唆墮胎」,陳女則回「好不容易拿到藥,當然要趕快試試。」
吳姓友人否認犯行,稱當時他從內湖寄了2次常備藥給曾男,第一次是胃藥、咳嗽藥、保險套,第二次寄了100顆胃藥、消脹氣藥,但第二次包裹遭退件,他表示不知道「Cytotec」胃藥是要流產用,所以幫忙代購。
檢方調查,「Cytotec」針對胃潰瘍及十二指腸潰瘍,懷孕婦女禁用,副作用恐引發子宮收縮、流產、早產、胎兒死亡、出生缺陷等,但陳女服藥前,有自主決定空間,且服用藥物是本人承諾,認為難以看出2被告有使他人墮胎犯意,最後不起訴處分。
此外,2被告涉違反醫療法,未經醫師處方提供藥品給他人服用,因行為不在我國境內,無審判權,因此處分不起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