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怡靜/新竹報導
新竹縣一名張姓男子於4年前與越南籍阮姓女子結婚,婚後阮女卻以父親重病欠債為由返回越南,還把結婚時的金飾、結婚證書正本通通帶走,從此一去不復返,張男多次要求妻子返台未果,還飛到越南求妻子回台,卻仍遭狠心拒絕,張男因此絕望跳樓自殺;張男父親主張,阮女貪圖聘金及金飾,並無結婚真意,2人婚姻關係不存在,也無繼承權,但法官發現,2人確有結婚真意,且在台越2國均完成婚姻手續,認定張父主張無效,阮女仍有繼承權。
▲阮女婚後回越南一去不回,丈夫因此跳樓輕生,公公代兒提婚姻關係不存在,媳婦無繼承權,卻遭法官判敗訴。(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判決指出,36歲的張男於2015年間透過同事介紹結識23歲越籍阮女,隔年張男與雙親到越南看媳婦,便與對方訂終身,並付了25萬台幣,在當地宴客親友登記結婚,7月返台辦理結婚登記,直到2017年3月,阮女以回娘家探視重病父親,卻一去不回,甚至將結婚時的金飾、結婚證書等帶走。
張父泣訴,兒子於前年4月在臉書上發文,抱怨妻子先後以丈人生病、欠債、不信任丈夫等藉口拒絕回台;兒子同年5、6月間還前往越南懇求她回台遭拒,返台後傷心不已,12月時告知妻子身體不好,阮女卻回應「我是一個壞人,一個騙子,所以不要再來找我…不要記得像我這樣的人」,兒子無法承受遭騙婚,於前年12月31日跳樓身亡;事後家人通知阮女死訊,問及是否回台協助處理後事,阮女還表示不知道,甚至還在自己的的臉書註明「單身」,因此張父認定阮女並無與結婚真意,甚至還與張家斷了聯繫。
張父認為,阮女與兒子結婚的動機就是貪圖錢財,並無共度餘生之意在,才會趁返回越是將金飾、結婚證書全帶走,且還自白是騙子,請丈夫忘了她,甚至也未返台處理丈夫後事,因此主張婚姻不成立,沒有財產繼承權;而阮女經傳未到案說明,也沒有提出書面資料。
法官調查,阮女與張男已依越南法律於2016年1月在越南完成結婚登記,並在也已台灣登記結婚,2人結婚形式要件並無欠缺,阮女來台也跟家人相處融洽,夫妻也同房,並分擔家事,也有出席家族聚餐,顯見她有與張男結婚的真意,阮女之後雖返回越南未再入境,但與丈夫仍有保持聯絡,且阮女的通訊內容也以「husband」稱張男,並表明希望有時間思考2人關係,但未獲張男諒解,造成張男跳樓輕生局面;法官認為,阮女是以配偶角色與張男溝通,也證明2人結婚成為配偶是事實,無法證明她沒有結婚的真意,因此認定張父主張無理,阮女擁有繼承權,也就是她可以請遺屬勞工年金;全案仍可上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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