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王奕棋/綜合報導
香港歌手鄧紫棋(G.E.M.)本月7日無預警宣布將與經紀公司「蜂鳥音樂」終止合約,痛訴遭到公司多次不公平對待,雙方各執一詞,29日港媒爆料,蜂鳥音樂昨除了透過聲明重申「拒絕解約」,更大動作告上法院,控訴鄧紫棋合約有效期至2022年,未履約的3年合約,粗估每年將損失收入約3426萬港幣,以及取消演唱會賠償金222萬港幣,公司恐將損失約1.2億港幣(約4.7億新台幣)。對此,鄧紫棋也出面回應了。
▲鄧紫棋遭經紀公司告上法庭。(圖/翻攝自鄧紫棋IG)
據《東網》報導,蜂鳥音樂向法院主張,公司和鄧紫棋在2007年簽下創作人協議、經紀人協議、藝人協議等合約,效期長達5年,2012年合約到期後雙方續約,原定將在2017年再續約,但鄧紫棋提早在2014年3月「續約」,雖然合約書上沒有填上正確日期,不過雙方都有共識是2017年3月到期,再往後算5年至2022年3月到期。
▲蜂鳥音樂控訴因鄧紫棋損失4.7億。(圖/翻攝自鄧紫棋IG)
怎料鄧紫棋無預警在本月7日單方面解除解約,導致部分演唱會被迫取消,損失約260萬港幣(約1千萬新台幣),以及大陸代言違約,將賠償600萬人民幣(約2700萬新台幣),加上鄧紫棋合約尚未到期,公司預計3年將損失1.2億(約4.7億新台幣),蜂鳥音樂更強調擁有合約期間對方的所有版權,要求被告賠償。
▲鄧紫棋強調「G.E.M.屬於我的名字」。(圖/翻攝自鄧紫棋IG)
不過,鄧紫棋打臉蜂鳥音樂,表示自己在2014年3月參加歌唱節目《我是歌手》總決賽前,遭經紀公司老闆以「不給參賽」威脅續約,是對方違反經紀合約在先,且歌手、作曲人合約期限亦在28日正式到期,她強調:「我會繼續用G.E.M.這個屬於我的名字,繼續唱我的歌,做好我自己的音樂。鄧紫棋還是鄧紫棋!我相信公義,所以這一次我會勇敢面對,絕不退縮,法庭見!」