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林盈君/台北報導
前年11月間,台北市一名已婚的劉姓男子,與20多歲的高姓櫃姐發生婚外情,2人到內湖區的某摩鐵歡樂激戰後,卻被趕來抓姦的劉妻撞個正著,2人當場驚慌失措,不斷互相詢問「剛剛衛生紙有沖掉嗎?」高女更反問「那我呢?她會不會打我」等對話,通通被行車紀錄器錄下,成為2人偷吃的鐵證,高等法院認定,劉男、高女有不正當交往,侵害劉妻配偶權益重大,判高女須賠償劉妻30萬元確定。
▲櫃姐偷吃已婚人夫被抓包,法院判賠30萬。(圖/示意圖/翻攝pixabay)
根據劉妻控訴,丈夫於前年的11月29日下午,跟高女到內湖某摩鐵開房間,當時2人偷情約一個半小時後準備離去,卻被她帶人趕到當場撞見,且從劉男的行車紀錄器內對話,得知2人已在摩鐵發生性關係。劉妻難過表示,她留學回國之後,沒有在外面發展,反而婚後協助丈夫經營管理公司,同時還兼照顧家庭、扶養子女,沒想到婚姻卻遭高女破壞,犯後還狡辯不認罪,因此對高女求償100萬元。
對此,高女則是辯稱,和劉男是透過臉書理財社團認識,但2人其實不熟,當天碰面是要討論股票投資事宜,並無發生性關係,且她也不知道劉男已婚,不僅如此,高女還嗆說,即使她和劉男發生婚外性行為,是和劉男跟妻子的婚姻早就出現破綻所致。高等法院依據劉男座車內的行車紀錄器內錄下和高女對話內容,認定劉男兩人欲離開摩鐵遭劉妻攔阻時,竟不敢下車,且顯得驚慌失措,又急於刪除對方的聊天紀錄,並要確認在摩鐵房間的衛生紙有無沖掉,並套好說詞偽稱是討論投資股票事宜,已可認定兩人有不正當交往,考量高女名下財產僅有劉妻10分之1,判高女須賠償30萬元給劉妻,全案確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