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館長輸了!前員工控「不給薪水」挨告 判決出爐20萬免賠

娛樂中心/綜合報導

「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創辦人「館長」陳之漢,因為常在網上評論時事,加上強悍地男子漢形象而成為網路紅人,他之前因不滿已離職的「忽必烈」林姓男員工在臉書上控訴公司不給薪水,而告對方損壞商譽及名譽,求償20萬及在個人臉書貼出15天的道歉啟事。1日判決出爐,新北地院指出2公司及法定代理人都不同,判成吉思汗、館長敗訴。

▲「館長」陳之漢常在網上評論時事。(圖/翻攝自臉書)

據《蘋果》報導,館長之前因為不滿他旗下集團「忽必烈健身館」的林姓前員工在臉書PO文:「離職不給薪水,投訴後還被蒙古告,結果蒙古被法院認證敗訴呦。」認為對方文中的「蒙古」是影射「成吉思汗健身房」,該則發文已損害他和「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的商譽及名譽,於是火大提告。館長並指出林姓員工離職前未按規定交接,且多次通知不結清薪資,他為了追回公司財物,才對林姓員工提告侵占,雖然事後台北地檢署將林姓員工不起訴,但這並不表示他敗訴,林姓員工的發文相當荒謬,只是想借「館長」的名聲炒作,因此要求林男賠償20萬元,且須在個人臉書張貼道歉啟事15天。

▲▼「館長」認為林姓前員工損害「成吉思汗」聲譽。(圖/翻攝自臉書)

林姓員工則表示,他之前在忽必烈健身房工作,是因為公司積欠薪資才向新北市政府申請勞資爭議調解,成功拿回6萬5千元的獎金。會在臉書上發文寫出「蒙古被法院認證敗訴」,則是因為不懂法律的緣故,先前PO文也有提到「蒙古」健身房,才會沿用「蒙古」一詞,並不是刻意影射「館長」陳之漢。

▲林姓前員工表示發文並非針對「館長」。(圖/翻攝自臉書)

新北地院認為,館長旗下的「成吉思汗」、「忽必烈」、「鐵木真」分屬不同的股東、公司及法定代理人,而林男是「忽必烈」的員工,而非「成吉思汗」跟「館長」的員工,即使館長表示健身界都知道「蒙古」就是指「成吉思汗健身俱樂部」,仍無法證明林男文中的「蒙古」是在影射「成吉思汗」,加上林男跟「忽必烈」之間的確有勞資糾紛,因此判館長敗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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