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台中市太平區一名王姓男子去年被人發現陳屍在北田大橋下的頭汴坑溪,原本以為是溺水意外,警方追查後卻發現王男其實是被身材壯碩的劉姓女子推下水才溺斃的。台中地院審理後,依殺人罪判劉女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
▲劉姓女子把王男推下水。(圖/資料照)
去年5月,有輕微智能障礙的39歲王男被發現陳屍在溪流中,原以為只是單純的溺水意外,不過警方介入調查後認為,王男家距離陳屍現場有4公里遠,現場卻沒有任何交通工具,覺得怪怪的,調閱沿路監視器才發現,原來死者其實是在2日被80kg的劉姓女子騎機車載到山區,回程卻只有劉女獨自騎機車返回。
▲劉姓女子把王男推下水。(圖/資料照)
警方後來積極偵訊劉女,劉女才坦承是她動手將王男推下水。劉女表示,自己當時是因曾與王男發生口角懷恨在心,最後才藉著酒膽把酒醉的王男推下水。劉女也說,當時她看了死者游了兩下,沉入水中後,才騎車離開。
王男家屬事後難過表示,死者曾託夢給她說,「妹妹,我很冷,快來救救我!」就在託夢後不久就破案了。王男家屬也說,事發後劉女曾到靈堂守靈,且神情哀傷好幾次掩面大哭,沒想到她竟然是殺人兇手,相當誇張。
全案審理時法官認為,劉女因小爭吵就殺害王男,罪行重大,但考量她犯後坦承犯行,且已有悔悟,最後依殺人罪判她14年有期徒刑,全案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