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陳啓明/台南報導
台南一名王姓男子,去年6月間懷疑妻子紅杏出牆,他扮柯南跟蹤妻子與張姓男子到摩鐵開房間,2人在房內待了40分鐘後一同離開,王男從後方跟追攔下2人,妻子坦承外遇,與張男發生性關係,但張男否認,表示我們只是單純聊天,要王男舉證。台南地院審理後認為,2人同赴摩鐵休憩,應有相當親密程度的男女感情交往關係,足以傷害家庭美滿,判張男須賠10萬元,可上訴。
▲人妻與小王摩鐵開房,被丈夫當場抓包。(圖/示意圖 資料畫面)
判決書指出,王男主張,去年6月26日晚上9時許,張男與妻子一同前往台南市1家摩鐵開房間,在房內待了40分鐘,2人一起從摩鐵離開,王男自後方跟追至安南區,才將2人攔下。
王男當下質問2人有無發生性關係,妻子承認外遇,與張男發生性關係。王男認為張男明知妻子已婚,仍一同前往摩鐵發生性關係,破壞圓滿的家庭婚姻生活,身心受到巨大創傷向張男提告,求償30萬元精神慰撫金。
法官庭訊時,張男表示,他與王妻確實一同前往摩鐵,但兩人是開房間、純聊天,沒有發生性行為。台南地院認為,張男被控涉通姦,需由王男舉證,僅依通話明細單及訊息內容等,不足以證明兩人有通姦事實。然而2人同赴摩鐵休憩,應有相當親密程度的男女感情交往關係,足以傷害家庭美滿,判張男須賠10萬元,可上訴。