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禁搭便車、疲勞航班」可討論!長榮航空4/17三度調解

記者蕭筠/台北報導

長榮航空今(9)日上午9時30分於桃園市勞工育樂中心,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二次爭議調解,會中主要針對「提高外站津貼」、「改善過勞航班」、「增設勞工董事」等3大訴求進行討論,約莫下午2時許調解結束,勞資雙方則仍未達共識,但資方就調整休時、保障工會團協權2部分給出具體承諾,意指有討論空間,故工會釋出最後一次善意,雙方決定將於下週三(17日)進行3次爭議調解,也將是最後一次,最壞結果仍不排除走上罷工一路。

▲長榮航空今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進行二次爭議調解。(資料圖/長榮航空提供)

長榮航空、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今進行二度爭議調解,工會提出3大訴求,包括「調高外站津貼、非會員不得比照適用」,外站津貼由90元調高至150元、「改善過勞航班」,要求台北-東京、金邊、北京等9條疲勞航班改為過夜、長程航班增加外站休時、「工會參與懲處會員的決策機制」,由基層會員選舉推派勞工董事;不過3大訴求皆未有太大共識,長榮僅同意針對台北東-京航線之一的BR198提出試行冬季過夜;至於調高外站津貼且含禁搭便車條款部分,資方只提出「安全服勤津貼」,且僅有2200-0730起飛之紅眼航班、極早航班給予津貼500元;勞工董事部分則尚未討論。

對此,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秘書長鄭雅菱表示,關於外站津貼部分,目前雙方看起來沒有討論空間,外站休時部分則亦十分不滿,不過因長榮資方針對禁僅限會員適用部分,承諾會思考「保障工會團結權的福利措施」,因此有機會達成禁搭便車訴求,不過目前長榮無法回應內容,故工會同意再給予7天時間;另關於改善疲勞航班方面,工會希望至少台北-東京、台北-北京等經常被列入超時之航班可立即改為過夜班,雖長榮並未納入對案中;不過也承諾會針對工會不滿意內容,攜回再思考並對應增加外站休時方向之方案,因資方給足善意,工會認為看起來是有討論空間,故同意再給予7天時間,下週三(17日)再次進行3次爭議調解。

另,長榮航空稍早前亦發出聲明表示,和桃園市空服員職業工會二次調解會中,雖有已具體針對改善辛勞航班、提高日支費(外站津貼)、調整懲戒申覆制度、增加勞工董事等議題,準備多項對案進行討論,但雙方經過4個多小時協調仍未達成共識,因此將會由桃園市勞動局於4月17日進行第三次調解;另長榮強調,長榮空服員派遣均符合民用航空法、航空器飛航作業管理規則(AOR)、勞動基準法等相關規範,每月平均飛時為75小時,每月平均工時(包含飛時、外站休時、公司待命、上課受訓等時數均計入)則為120小時,遠低於每30天不得超過230小時的法規上限。

僅有部分區域航線的航班,偶因突發事件如天候、軍演、機場流量管制、機械故障…等因素超時,不過只占所有航班一年總飛航班次的0.1%-0.3%,機率極低,長榮表示,儘管如此仍願意積極思考如何杜絕單一航班超時的發生,因此針對幾條較易遇到突發事件的航班,視其個別狀況予以優化派遣,超時次數已經逐年降低,其中,針對工會提出較為辛勞之桃園-金邊航班,長榮於今年3月已開始試行改採「專飛方式」派遣,即空服員連續一個月只飛桃園-金邊航線,一個月內僅需上班10天,其餘20天可以休假,或可以再自行申請搭配歐、美長程航班、區域過夜班。

日支費部分,針對工會要求比照華航日支費每小時5美金訴求,長榮航空強調,2家公司日支費計算原則、外站飯店(早餐)及外站停留時間皆不同,且相較於業界提供給空服員停留外站的餐費、雜費,已優於一般國際行情,換算下來空服員平均每頓餐費約新台幣1,600-2,000,每月平均支領超過新台幣20,000;禁搭便車條款、要求工會會員的差異化方面,長榮則說:「實難認同!」認為無論是飛航安全、服務品質,都需要全體從業人員齊心努力、合作才能完成,也害怕差別待遇帶來結果,恐怕造成機上服務打折疑慮,更可能埋下危害飛航安全之潛在危機,故「無法認同」,不過將考慮針對工會組織本身(非針對會員)提供福利項目進行研議,有關福利項目實質內容,長榮持開放態度,希望與工會進行協商。 

最後長榮強調,長榮航空為一民營航空公司亦是上市公司,必須兼顧員工、股東及旅客三方之權益,強調飛安、服務、永續經營是公司核心價值與目標,因此對於照顧員工提升勞動條件,必需循序漸進,並權衡員工、投資大眾、旅客的利益下綜合考量,未來長榮航空還是會持續以最大的誠意及開放的態度與複數工會溝通協商,創造勞資雙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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