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台北報導
台北市一名郭姓男子日前至新北市淡水區英專路用餐,點了一碗170元的「鳳梨苦瓜雞湯」,吃到碗底時才發現「一塊鳳梨也沒有」,認為自己花錢遭欺騙,憤而控告張姓女店長詐欺。士林地檢署則認為,商品呈現方式與郭男預想有落差,因此不起訴張女。
▲(示意圖,與本文無關/資料照)
郭姓男子今年2月27日下午1時30分許,前往淡水英專路某養生藥膳店用餐,點了一碗鳳梨苦瓜雞湯,要價170元,但卻發現整碗湯裡找不到一塊鳳梨,認為自己受騙,餐後跑到新北市警淡水分局控告這間養生藥膳店的張姓女店長涉詐欺。
張姓女店長否認詐欺,辯稱店內販售鳳梨苦瓜雞湯,是用整顆鳳梨打成醬後,再加入湯底熬煮,因此鳳梨味道濃厚,當郭男向店員反應時,她就曾解釋熬煮過程,並在商品圖片下方附註「鳳梨塊狀已打成醬熬煮」一段文字,告知準備點餐的顧客。
檢方調查後,認為商品和郭男的預想有落差,難以認定張姓女店長有任何不法意圖或詐欺犯案,最後依犯罪事證不足,予以不起訴處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