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詹維耕/台北報導
女方太軟弱竟沒告成性侵?台北市一名女大學生詩詩(化名),2016年時,因心情不好找了張姓男同事喝酒,兩人在酒後嘿咻,過程中還不斷變換體位,事後詩詩提告,張姓男子一審無罪,詩詩上訴後,二審高院審理認定,詩詩雖然有醉意,但是因為「因個性軟弱,不願拂逆張男,順從張男要求」,兩人發生關係,還是判無罪。
▲女大生被性侵卻因個性軟弱被判無罪。(示意圖非當事人/翻攝自pixabay)
根據ETtoday報導,判決書中指出,現在已22歲的詩詩,在2016年8月間,因為分手而心情不好,找了前同事張姓男子喝酒,張男在晚上12點左右要騎機車帶詩詩回住處喝酒,兩人約在捷運劍南站碰頭,但詩詩已經先行買啤酒飲用,等一起到了張男住處後,兩人繼續喝。
事發時,是兩人喝到凌晨3點回到詩詩住處,張男進門就說:「脫掉內衣好不好?」詩詩雖然搖頭,但還是被脫下衣物,兩人立刻上床滾床單,除了「愛的掌聲」、口交之外,兩人還變換多種體位,甚至在詩詩替張男口交時,張男還拿手機拍下她的臉,隔天詩詩到醫院驗傷,對張男提告性侵;一審時法院判張男無罪,詩詩上訴二審,高等法院審理時,張男否認犯罪,認為兩人情投意合下發生關係,沒有違反詩詩意願。
詩詩也表示「我好恨自己,他叫我蹲下去,他把……放進我嘴裡,說再進去一點,,他的……頂到我喉嚨,我很不舒服,我覺得很絕望,我覺得他太壞,『我整個很忍耐,一直照你的指示』。」、「我覺得我被對方心理控制,被告知道我很容易對付、很容易內疚、很容易心軟。我不要洗澡……他幫我洗澡,我幹嘛站在那裡讓他洗澡。」、「我心裡知道我不要,我卻沒辦法做出我不要的動作,我就像機器,他叫我做什麼,我只好做什麼。」
高院認定,詩詩雖然有自主判斷能力,但個性軟弱「就像機器」,「他叫我做什麼,我只好做什麼」,可見案發時她縱然有醉意,仍未達於無法或難以表達其意願之程度,兩人間的性行為並沒有違反詩詩意願。
★ 尊重身體自主權!請撥打113、110