社會中心/綜合報導
許多民眾為了保持身體健康,都會維持跑步的運動習慣,不過,跑步的跑法也得要注意!台北一名邱姓男子去年間在操場跑步時,因和其他人跑反方向,造成一名廖姓男子跌倒受傷。針對本案,邱男被士林地院依過失傷害罪判拘役30天,得易科罰金3萬元。
▲若跑步時採取逆向跑,得隨時注意周遭情況。(示意圖/翻攝自Pixabay)
根據判決書指出,邱男2018年5月7日晚間,和公司的跑步社社員一同到關渡國小操場練習,全員以順時針方向進行跑步時,後方的邱男因沒注意到前方狀況,迎面撞上逆時針方向行走的廖姓男子。
而這一撞當場讓廖男倒地,還造成其下巴左側關節脫落,且右手和髖部皆有鈍挫傷,對此意外,邱男坦承疏失,但因雙方和解金額敲不定,和解破局。
對此,士林地院認為,邱男逆向跑步時本應注意其他人的動向,並採取必要的安全措施,防止碰撞意外產生,所以依過失傷害罪將邱男判刑。(編輯:張家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