記者於慶璇/桃園報導
身兼網紅部落客的張姓空姐自家偷吃洪姓攝影師小王,唐姓丈夫不甘遭戴綠帽,氣得將過程PO網討公道,掀起外界撻伐,桃園地院日前各判處3月徒刑;唐男又向洪男提出民事賠償,法院認洪男侵害唐男配偶權,日前審結判處洪男須賠償20萬元,可上訴。
▲網紅空姐與攝影師偷情,去年底各被判刑3月。(資料照/翻攝自當事人臉書)
判決指出,張女身兼網紅、經營社群網站,而洪男則受雇擔任攝影師,但卻傳出2018年5月17日前往張女住處拍片時,在臥室與張女發生性關係,時間長達4分鐘,全被丈夫安裝的攝影機拍下。唐男不甘心戴綠帽,將妻子醜事PO上《爆料公社》,甚至PO出2人鹹濕對話,引起外界熱議。
唐男對張女、洪男提出妨害家庭告訴,桃園地院去年底各判處3月徒刑,得易科罰金9萬元;唐男另向洪男求償80萬元,法官審酌雙方身份、收入,洪男稱自己學歷僅有高中畢業,目前以打零工維生,每月收入僅約2萬5000元,判洪男須賠償20萬元。